先去办理几张银行卡,然后前往外地,将转入个人卡内的钱迅速转到“上线”指定账户,就可轻松赚到提成。虽然明知这样的行为可能涉嫌洗钱犯罪,但两名胆大妄为的男子还是铤而走险,最终落入法网。 据了解,11月9日,内蒙古和林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线索,和林县有人涉嫌洗钱犯罪。经过昼夜奋战,反诈民警最终在新城区某宾馆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郭某抓获,并连夜传唤至和林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经讯问得知,犯罪嫌疑人王某、郭某于2021年8月至11月期间,在身处境外的上线张某的指使下,多次到福建、湖南等地使用自己在呼市办理的银行卡帮助犯罪团伙“洗钱”,分别获利4000元左右。两人的行为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以为卖卡赚钱很轻松,还能免费旅游,没想到这么快就落入法网。”面对警方的调查,两名犯罪嫌疑人后悔道。 11月11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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