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关于公开警示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对40名苍南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第一批)进行警示,相关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15日前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冻结户籍,冻结期间一律停办户籍业务,滞留超过规定期限的,视情申报注销户籍。 二、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一律注销护照、边境通行证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 三、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一律暂停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业务并纳入惩戒人员名单,提请封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 四、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及直系亲属一律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范围。 五、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函询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六、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对其滞留缅北的父母、子女、配偶等亲属劝返不力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七、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设赌场犯罪、偷越国边境犯罪的,一律从严打击惩处。 苍南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附:40名苍南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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