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批示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予广西昭平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非法出境人员和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人员改过自新和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劝返,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昭平籍是指户籍地为广西贺州市昭平县内的人员。 二、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偷渡到缅北的组织者、参与者。需在云南边境线务工的昭平籍人员,请在云南边境线有关部门(工作单位、劳务公司、派出所)办理务工或居住证明。如被边境公安机关拦截劝返登记的,户籍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戒。 三、请滞留缅北的昭平籍人员,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入境回国。回国前需提前2天通过电话或家属向户籍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备入境时间、入境口岸,通过正规渠道回国。入境后,要严格遵守国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四、目前仍滞留缅北的昭平籍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在限定期限内回国返乡投案,到户籍地派出所配合公安机关审查。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或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对拒不接受政府、公安机关劝返仍滞留缅北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抓捕,并依法严惩。滞留缅北人员家属要及时联系劝告敦促其尽快通过正规渠道回国,并积极配合政府、公安机关做好劝返入境工作。 六、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要积极协助开展滞留缅北窝点人员劝返工作,重点对自身相关的亲属、宗亲开展劝返,不得为滞留缅北人员提供隐藏住所、财物、交通工具,不得为其通风报信或作假证明包庇、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有上述违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一律依法严惩。公职人员有以上行为的,一律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七、对于非法滞留东南亚其他国家、地区的昭平籍人员的劝返工作,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跨境违法犯罪,提供非法滞留缅北昭平籍人员线索,凡举报公安机关未掌握的跨境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予以严惩。举报电话: 0774- 6697682。 特此通告。 昭平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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