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下午,福建晋江警方在晋江市英林镇一出租房,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19岁少年林某当场抓获。目前,林某因“出租”银行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7月,贵州籍少年林某在蝙蝠软件聊天过程中看到一条兼职广告,只要将本人银行卡卖他别人,就能赚取零花钱。明知是违法,但口袋空空的林某还是加了对方私信。 按对方要求,林某办理了4张银行卡,并将银行卡密码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交由收卡男子买卖“走账”。按双方约定,林某只要保证自己的银行卡状态正常,收到短信验证码时及时提供,就能轻松赚取一天500元的佣金。 “出租”了自己的银行卡后,林某多次收到手机验证码,卡内金额不断注入和流出,次数达101次,涉案金额累计达16万元。看着银行卡资金进出不停增大,林某越来越害怕,但已无法抽身。 近日,晋江市公安局英林派出所、反诈大队经调查,发现林某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网络诈骗,并于9月5日在英林镇某厂区附近出租房,将林某一举抓获。 然而,直到被抓当日,林某都还未收到半分“出租”银行卡的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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