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开始至今每个人的心思全放在新冠肺炎的疫情上,大约前两周开始菲国当地新闻开始提到关于总统杜特蒂是否会「反恐怖主义法」的话题上,民间团体陆续传出了反对的声浪,甚至上街头抗议表达对于该法案的不满。当下看到民众反映时,在但看新闻标题的时候是有些惊讶的,“反恐怖主义”这条法案的意思听起来不就是保护人民,并让免于受到恐怖分子的迫害与恐惧的法案?有何需要反对之处? 稍加研究法案内容后,总算是知道了这次可能会通过的法案是延伸自2007年所颁布的「人类安全法」,内容上有部分添加也有部分删除,而使得民间传出反对声浪的最大原因,是来自于对于【人权】的保护上,出现了极大的瑕疵。
听到这里是否觉得有些许的耳熟?杜特蒂、人权....有没有想起些什么?是的你想的没错,杜特蒂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惊天动地,那就是「缉毒」。吸毒者、毒品交易者或是“疑似”吸毒者、毒品交易者,在老杜的带领下给予了执法人员相当“充裕”的执法空间 杀!杀!杀!,就是这样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人的做法,当初就受到了全世界人权团体的挞伐与攻击,但老杜依旧故我,你骂你的我杀我的,你说有没有效果?效果还真的好,让很多有沾毒的瘾君子闻风丧胆,纷纷出面自首,而菲律宾的监狱也因此成为世界上最拥挤的监狱之一,而监狱过于拥挤这件事,也成为人权团体提出抗议的另一件事。
先来看这次的反恐怖主义法条几个备受争议的内容: 1. 对于恐怖主义的定义太过笼统,将使未通过逮捕证而被逮捕的嫌疑人在出庭前被拘留数周。 简单来说,现行任何法律下,执法人员要对嫌疑人进行「逮捕」行动时,必须是在有充足犯罪证据并且由司法单位判定后确认该嫌疑人涉有重嫌发出「逮捕令」后,执法人员才有权利进行逮捕。而新的法律则改成 只要反恐怖主义特别机构“认为”某个人或是团体正在进行恐怖行动,在没有任何证据、逮捕令的辅佐下依然可以进行逮捕,而这些因过分定义而被定罪的人,将会直接被关进监狱而且无假释资格。(现行法律中任何因犯罪而遭拘留者应该要在3天内上法庭,并交由法官做最后的裁决)
2. 该法律草案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如下: 当个人或团体“从事旨在对任何人造成死亡或严重人身伤害或危害其生命的行为”或“**共财产造成广泛破坏”时,即构成恐怖主义。 而那个个人或团体的行为是单纯犯罪行为又或者真的是恐怖攻击行为该如何判定?法官吗?检察官吗?嗯...都不是,总统将直接任命一个由内阁官员所组成的「反恐怖主义特别机构」,上述的这些判定,由他们说了算。也就是说就算你今天只是因为感情问题杀了情人或是情敌,但是该特别机构认定你是在进行恐怖攻击行动,那么你就会被视为恐怖分子,没有上法庭为自己辩解的任何机会,直接进监狱且不得假释。
3.该法律草案还放宽了执法人员侵犯嫌疑人、被拘留者的权利的责任。根据现行法律,拘留错嫌疑犯的执法人员将根据该嫌疑人被错误拘留的天数进行不同等级的责罚,一天是500,000比索的罚金。但是,这项针对政府不当行为的保障条款已从新版法律中删除。 讲简单些,也就是在新的法案通过后,执法人员可以在毫无顾忌的情况下进行任何逮捕行为并拘留嫌疑人,毕竟即使真的抓错了人、冤枉了人,也不会因此受到责罚,而由谁来判定是不是抓错人冤枉人呢?没错,还是那个特别机构说的算。
关于罪犯的人权维护,我想很多人会认为「他都杀了人了,还有什么人权可言?为何还有律师愿意替他辩护?律师也成了共犯!!」等等的想法,法庭上原告与被告都有权利找律师来替自己进行答辩,即便今天很明显的这个罪犯杀了人,他雇请的律师其实就是帮助他判断法官进行的判决、裁罚等等是否恰当,以及该罪犯应有的基本人权是否受侵害。
那假设这次的反恐主义法案通过后,对于我们在菲的华人又有什么影响呢?
近年来在菲的华人人数年年攀升,人人都希望来赚个几桶银子回乡过上好的生活,正因为人多,人也就开始杂,在菲华人的犯罪行为数量也随着人数一同攀升。在菲华人犯罪之后依照情节严重程度而受到菲律宾当地法律的制裁,程序将会比照一般的犯罪行为人遭逮捕后的正常程序进行,拘留、请律师、三天内开庭并由法官做最后裁决。而这次的法案如果通过后,犯罪行为若不慎被反恐怖主义特别机构认定为恐怖攻击行为,那么一切程序简化,直接就是入狱服刑且不得假释。 这在人权上来说,是多么大的一个瑕疵与恐怖的重大改变。
「这跟我们什么关系呢?我们又没有犯法。不杀人放火不做坏事就行了」你心里头这么想着吗?还记不记得执法人员就算抓错了人也不会受到任何责罚,那判定该嫌疑人是不是被误抓进了监狱又是由谁进行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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