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发自【搜狐】:重磅消息!央行新规:7月开始个人存取款10万要登记,为什么? 6月10日,央行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大额现金管理进行规范,率先在河北、浙江、深圳三地试点,期限2年。其中,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通知》明确,此次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其中,落地实施阶段为2021年6月前,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开始试点,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开始试点。 政策背景是什么?大额现金交易持续增长且较为集中,有必要优化现金流通环境。近几年来,我国票据、转账、网银、移动等非现金支付业务迅速发展,但流通中现金总量平稳,大额现金交易量继续增长,大额现金支取成为流通现金的重要投放渠道。越来越多的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特定时期,现金流通综合效率不高。 央行认为,有必要优化现金流通环境,降低全社会管理成本,合理设立大额现金管理的金额起点,使绝大部分日常经济活动单笔现金使用量在金额起点以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采取银行存取、交易收付和收入申报以及现金出入境等环节相关措施,大力营造减少不合理使用现金的社会氛围。 为什么这么规定?央行表示,之所以设定这个标准,均经过了充分的数据采集和分析,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各地在起点金额之上的业务笔数、金额在现金存取业务中的占比也大致相当。据了解,这个起点与反洗钱报告起点功能不同,可互为补充,前者金额更高,既能起到强化管理的作用,也不会给试点地区银行造成大的报送负担。 据称,这么设置既为保护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的合理用现需求,又要加强对可能存在偷逃税、逃避监管和不合理占用社会资源的“关键少数”现金交易的监测。 登记包含哪些内容?除了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有可能还包括现金来源或用途,每个省市的企业和个人收入不一样,存取款的交易数据也不一样,从央行给三地定制的标准可以预测,未来推广以后,各省市的标准完全有可能存在差异。企业或个人在办理大额存取现业务时,按要求须履行登记业务,登记的信息应该不局限于姓名、联系方式、存取款金额等最基本信息,“有可能包括现金来源或用途,以及更多信息”。 在非现金支付领域,央行已建立起强大的监测系统,唯独现金领域还是一个缺失,从大额现金存取介入来管理现金,也是为了有效规范,逐步把这一块补起来。“存取款是现金管理最基本的关口”,按照央行的规范,未来对现金的管理也会越来越细。 对于各种非现金交易,央行或商业银行都有相应的交易记录可查,而流通中的现金管理相对薄弱,通过履行登记手续来完善大额现金管理,就是为了管理好现金的来龙去脉,“登记时估计会要求存取现金的企业或个人登记现金的来源和用途”,类似于对购买外汇现钞的管理一样,如果报备信息与实际用途不一致,一旦清查起来可能面临被追责。有了这些备案信息,也有助于央行更好的管理好大额现金流动。 不过,大部分老百姓都有微信或支付宝转账交易,这项政策似乎对这些人影响不大,你觉得呢? 此政策的发布,无疑是要防止企业以现金交易缺乏可追溯性的特性进行洗钱、偷税等等的犯罪行为,而对于未来的菠菜产业发展的影响层面虽然尚未明朗化,但已经感觉得到此举默默地埋入一颗蓄势待发的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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