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福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石狮农商银行前员工庄某因诈骗罪获刑。此案从2016年开始第一次审理,直到2019年6月尘埃落定,近日得以公布。 判决书显示,庄某系福建石狮农商银行职员,先后担任分理处会计、业务员、仑峰分理处负责人。2012年6月至2015年1月间,庄某在欠下巨额债务、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利用其银行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助客户还贷款的名义骗取31名被害人3724.84万元。 根据证人证言,发现庄某先通过快借快还并辅以高息骗得受害人信任,之后再提高借款金额,致最后囤积大量欠款无法归还。 被害人许某讲述,其与庄某系初中同学,且知道庄某在石狮农商银行工作。2014年8月,庄某以帮客户还贷款为由借款30万元,期限一周,利息3分,没过多久便还款。一个星期后,庄某再以同样理由借款40万元,但在到期后未能如约归还,且继续加大借款额度。“因为庄某是银行行长,所以相信他就又借钱给他。” 从2014年8月开始,庄某陆续从许某手中借走390万元。直到6个月后,许某再去仑峰分理处向庄某讨要借款,才被告知庄某已经辞职。 许某只是诸多被害者中损失相对较小的一位,经法院审理查明的31位受害者中,有一位被庄某诈骗1100万元,至案发时尚有1050万元未能归还。 判决书显示,庄某诈骗的钱财一部分被其用于投资矿场,其余部分均被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利息。庄某供述,其从2010年以来就开始陆陆续续向亲戚朋友借钱,他们看在其农商行分理处主任的身份,也都会借钱,利息大多是3分左右。2011年底过后,庄某开始亏空,每个月要支付的利息均超90万,为了弥补亏空,庄某只能继续借钱填补,拆东墙补西墙。“2015年1月,我再也借不到钱了,大家也纷纷来找我要钱,事情就败露了。” 在庄某走投无路的时候,还希望靠赌博“翻身”。2014年7月,与庄某一样身负巨债的吴某游说庄某,称只能再次冒险,去赌场搏一把,看事情是否会有转机。庄某随即转给吴某300多万元,但最终却再次亏损100多万。 2015年3月,庄某被刑事拘留。经历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多次审理,直到2019年6月,此案迎来最终结局。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共计3724.8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庄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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