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眼仔」、「小路」、「曱甴路」这些被统称为「下三路」的百家乐术语,相信对于大部分赌客来说都不陌生,认为根据牌路就能推断赌枱上的牌局,预视开「庄」或开「闲」,因此众多赌客在玩百家乐时,都会习惯看路再下注。然而,在2019年3月中旬,一名赌客在澳门一间赌场内的百家乐枱「搏杀」期间,发现其中一局所开的牌局与路牌显示屏所显示的下一局「下三路」的预设结果不一样,遂于同年4月15日及7月5日向博监局投诉,并要求作出调查,其后遭结案处理。赌客不服再向博监局提出查阅投诉卷宗及监控录像,但当局并不批准查阅监控录像。赌客就此向行政法院提诉,但被裁定请求不成立,遂再向中级法院上诉。结果法院认为赌客没有证据证明电子屏幕的信息对他造成损失,且指百家乐纯粹属幸运博彩,赢出可能性仅取决于赌客运气,因此判赌客上诉不成立,维持原判。 该赌客于2019年4月15日及7月5日向博监局投诉后,博监局于同年8月15日透过公函通知赌客有关投诉结案处理。该赌客心有不忿,在同年10月28日透过诉讼代理人,向博监局提出查阅相关卷宗及监控录像的请求。 同年11月8日,博监局再作批示,批准赌客查阅相关卷宗的资料,但不批准查阅有关的监控录像。因此,赌客在同年11月26日向行政法院提起提供信息、查阅卷宗或发出证明的诉讼。行政法院认为,该赌客仅是调查程序中的投诉人而不是利害关系人,认定不能依据《行政程序法典》第63条及第64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查看调查程序中取得的录像片段。此外,赌客对查阅相关监控录像亦不存在任何「直接及个人利益」,于是裁定其请求不成立。赌客不服,针对行政法院认为其欠缺「直接及个人利益」的结论,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中级法院合议庭对案件作出审理。合议庭指出,案中赌客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当时是否确信依据电子屏幕的信息作出投注,又或如何因电子屏幕的信息造成损失及哪些损失等。另外,该案所涉及的赌博方式为百家乐,一如其他澳门的赌博活动般,纯粹属幸运博彩,即其赢出可能性仅取决于赌客的运气,而非取决于有科学理论支持的可根据先前开彩结果的推算。因此,极其量参考先前开彩结果属部分赌客下注的考虑或习惯,若无法律规定必须展示先前开彩结果,则这些个别赌客的习惯或喜好所需者,不能视之为应受法律保护的法益。 综上分析,合议庭裁定上诉理由不成立,维持原判。 |
Powered by 牌九游戏 @2013-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