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鹏,依据《刑事诉讼法》,现在对你执行逮捕!” 2020年7月2日,羁押在安溪县看守所的董某鹏,怎么也没有想到仅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出售,就会被警方采取刑事措施,涉嫌的罪名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董某鹏并不是个案,今年5月底至6月底,安溪公安经过一个多月的连续作战,成功破获“5.27”特大买卖银行卡专案,在安溪、晋江、厦门多地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现场缴获作案银行卡150余张,电脑10余台,涉案金额高达上百万元。 在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安溪警方注意到,当下的买卖、租借银行卡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年轻化趋势明显,在本次案件抓获的54人当中,90后16人,00后4人,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9周岁! 这些年轻的犯罪嫌疑人中,不乏在校大学生。在漳州某学院就读旅游管理专业的大一新生肖某波就是其中一位。今年1月以来,肖某波通过使用微信及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为网络赌博诈骗团伙洗“黑钱”,并将洗好的“黑钱”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转到诈骗分子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上,至今已获利数千元。 而在漳州某职业学院就读的大二学生施某凡也是如此,今年3月以来,施某凡在从网上了解到有人欲以每个月900元向其租用银行卡用于洗钱,便将自己名下农行卡及U盾提供给对方使用。直到被警方抓获时,施某凡已获利1200元。而其银行卡被诈骗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至今仍有人被骗,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由于利益的诱惑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肖某波、施某凡不仅葬送了刚刚开启的大学生活,而且还将面对法律的制裁! “铲链条、打团伙、挖金主”,安溪警方重拳出击! 在审讯过程中,不少犯罪嫌疑人认为“只要不是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就可以租给别人使用”,甚至认为“租、借给人从事境外赌博诈骗没事”。殊不知,买卖、租借银行卡本属违法犯罪,而不论是电信网络诈骗还是跨境赌博,更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行为! 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境外赌场、赌博网站加大对我公民招赌力度,一些不法分子更是大肆借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危害更加突出。买卖、租借银行卡,看似只是违反了相关法律,实际上,加大了警方对电信网络诈骗以及跨境赌博案件侦办难度,可以说,银行卡的持有人正是这群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犯罪分子的“帮凶”,必须坚决依法严惩! “反诈工作要根据电信网络诈骗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调整思路,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的同时,要‘铲链条、打团伙、挖金主’。”安溪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杜双路说道:“重点打击为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的犯罪分子,最大限度阻断资金非法流通,严厉打击出租、出售、出借个人银行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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