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金边市法院举行听证会,案件涉及5名中国男子,他们因敲诈勒索3万美元被捕,被判入狱一年。 上诉法院首席法官在万维博(Vannvibol)审判了5名嫌犯,他们是:王某某,49岁的;Jai Giug;谭某,36岁;李某某、36岁和孙某、30岁。
受害者为35岁的钱某,他是Chamkar Mon区的一家中餐馆和旅馆的总经理。Vannvibol法官说,下级法院根据《刑法》第253条裁定5人非法拘禁罪名成立。事发时间是去年11月4日,王某因租金纠纷带领8名中国男子到该中餐馆寻衅滋事。 到达餐厅后,他们没有找到餐馆老板,转而向餐厅总经理勒索3万美元,并将其锁在餐厅内将近48小时。
5名涉事的中国人于11月5日晚上11点30分在Tonle Basac镇被宪兵逮捕,其他3人仍然在逃。5月25日,金边市法院判处被捕的5名中国男子,有期徒刑一年,每人罚款500美元。 在昨天的上诉审判中,有两名男子承认自己的罪行,但表示他们绑架秦某只是因为餐厅老板欠了他们租金。并且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柬埔寨法律,要求法院撤销判决。法院将于8月14日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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