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国对于电信诈骗博犯罪的打击力度可谓是肉眼可见的增长。
其一原因除了屡屡出现的我国公民因受到电信欺诈导致倾家荡产、身陷囹圄的案例,以至影响社会秩序稳定外。
同时,逐渐往境外迁移的,并在海外隐匿作案的电诈团伙也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公民形象以及国家形象。
虽然强硬打击手段在不断提升,中国警方也多次采取专项行动进行抓捕,但各类电信网络诈骗仍层出不穷。
对此,相关部门也多措并举,推出软硬兼施手段。
其中,“发动群众力量”成为最简单粗暴却实际有效的措施,一旦成功举报电诈团伙,将为举报者提供“丰厚的”奖励金。
据媒体报道,8月14日,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效遏制其发展蔓延势头,贵州省南明区公安分局决定,对举报电信网络犯罪的举报人员进行奖励,至少奖励200元,最高奖励20000元。
除了贵州省外,多地也纷纷出台奖励政策,凡是举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帮助破获重大案件或抓获出区、出境诈骗组织者的有功人员,都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金。
湖南省:刑拘一人奖励3000,上不封顶 4月16日, 湖南省邵东市规定,举报线索协助抓人的每行政拘留1人,奖励举报者1000元;每刑事拘留1人,奖励举报者2000元。
抓获或扭送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的,每刑事拘留1人,奖励抓获者人民币5000元;每行政拘留1人,奖励抓获者人民币2000元。
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1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且抓获3名以上10名以下涉嫌共同犯罪的嫌疑人、破获10起以上15起以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奖励举报者人民币20000元。
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1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且抓获10名以上涉嫌共同犯罪的嫌疑人、破获15起以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奖励举报者人民币50000元。
如发现电信诈骗行为,每条举报线索奖励300元,每刑事拘留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前期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3000元,上不封顶。
湖北省:举报窝点最高奖励20万以上 8月5日,湖北省兴山县公安局规定,及时举报正在使用手机或网络进行兼职刷单赚“佣金”、以各种借口要求借钱的“网恋”、下注博彩等行为,以及接到所谓“警察、公司领导、医院”等的电话、微信等要求转账的,经有效制止,核查当事人免受损失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元—1000元。
早在去年,湖北省就重金奖励举报人,提供嫌疑人线索最高奖10万元,举报电信诈骗窝点奖20万元以上。
而随着国内逐渐收紧电诈团伙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多的电诈犯罪团伙窝点从国内往国外转移,其中,东南亚成了一个“电诈重灾区”。
2018年初,33人到菲律宾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冒充各购物商场客服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通过伪造银行账户信息等方式,诱导受害人转账,骗取金额高达700余万元。
2018年7月至11月26日,45名中国人以柬埔寨茶胶省某农村为据点,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针对大陆公民实施电信诈骗,套取被害人钱财,并逐渐形成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今年4月,45人均获刑,最高13年。
2019 年3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李某与他人在柬埔寨设立电信诈骗组织后,虚构需要向被害单位支付钱款的事实,与被害单位财务人员建立联系并获取信任,冒充被害单位负责人指示财务人员向指定银行账户汇款,共诈骗被害单位人民币3700万余元。
2019年8月28日,150名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重庆警方押解回国。该团伙以“杀猪盘”手法大肆进行诈骗,多达上万人受害,涉案金额近亿元。
当然,在柬埔寨,类似的电诈团伙被捣毁的消息同样屡见不鲜。
1月3日上午,柬埔寨移民总局将7名涉嫌电信诈骗的中国嫌犯,分别是有6男1女,押送到金边国际机场,并交给22名中国警察将他们押解回国,他们在3年内将禁止入境柬埔寨。
相信回到国内,将有更严厉的惩处措施等待着这些犯罪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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