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账户本是用于企业之间资金往来,有人却在网上收购、倒卖对公账户,这些对公账户流入不法分子手中后,被用于实施诈骗活动,由此逐渐形成了一条网络黑灰产业链条。近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成功摧毁一条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获营业执照、U盾7套。 7月10日,垦区治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经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女,40岁,曹妃甸区唐海镇人)于四、五月份借用亲友的身份证,注册办理了7套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公章和用于银行转账支付用的U盾。对此,办案民警将张某传唤至分局接受调查。据张某交代,其已将注册办理的7套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公章和用于银行转账支付用的U盾以18500元的价格,分三次卖给单某(男,30岁,唐山开平区人)。办案民警随即对陪同前往分局接受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单某进行了讯问。 单某交代,其经人介绍通过微信与吕某标取得联系,并议定了收购营业执照的价格。随后,犯罪嫌疑人单某将从张某处收购的7套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公章和用于银行转账支付用的U盾及单某自行开设的30余套个人银行卡出售给吕某标,得赃款8.8万余元。 经进一步侦查,办案民警查明单某的上线为吕某端(男,37岁,福建省南安市)、吕某标(男,30岁,福建省南安市)、黄某文(男,34岁,福建省南安市)。8月1日,办案民警果断行动,在湖南省濮阳市将犯罪嫌疑人吕某端抓捕归案。8月19日,在福建省泉州市将犯罪嫌疑人吕某标抓获归案,在福建省南安市将黄某文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吕某端、吕某标、黄某文对倒卖相关公文、印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单某、吕某端、吕某标、黄某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切莫贪图小利,走上倒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道路;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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