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800元竟出卖自己及亲朋、同事的个人信息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导致市民群众蒙受了巨额损失。近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深入开展“飓风2020”专项行动,打掉一个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的“卡商”团伙,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名,涉及诈骗赃款资金流水上千万元。 出卖个人信息嫌疑人牵出“卡商”团伙 近期,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过程中,黄埔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筛查出多条有明确指向的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刘某(化名)涉嫌出卖个人信息,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 经缜密侦查,黄埔警方决定采取行动,8月29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据刘某供述,为了赚“快钱”,其用本人及亲属的身份,办理了10套个人银行卡“四件套”(即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网银U盾),在明知对方利用“四件套”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以每套800元的价格出售,共获利8000元。 随着侦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警方发现,刘某的背后存在一个非法收购他人银行卡“四件套”的“卡商”团伙。 一级二级“卡商”被一网打尽团伙 经调查,一个由刘某等8人组成的“卡商”团伙浮出水面。9月1日,黄埔警方先后在南京市、淮安市再次抓获包括一级、二级“卡商”在内的团伙成员7人。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该团伙由二级“卡商”以1200元每套,一级“卡商”以800元每套的价格收购“四件套”,再以1500元每套的价格出售给诈骗团伙。自2月份以来,该“卡商”团伙共出售50余套“四件套”,非法获利7.5万元。 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黄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明知用于诈骗还充当帮凶害人又害己 经警方初步统计,经该“卡商”团伙出售的“四件套”,累计涉及诈骗赃款资金流水高达上千万元。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供述,今年4月,其在玩网络游戏时,收到陌生人的聊天信息,称可以1000元的价格收购银行卡“四件套”。李某觉得有利可图,于是用本人身份证办理了“四件套”并卖给对方。后来,随着收购价格提高到1500元,李某就鼓动亲朋、同事一起参与出卖个人信息牟利。按照对方要求,李某每次都是将“四件套”的所有账号密码通过微信拍照发给对方,然后再将“四件套”中的U盾和手机卡单独快递给对方。待对方收货确认后,李某就会从微信上收到对方的转账。 在得知银行卡“四件套”被用于诈骗转账后,为了赚取“快钱”,该团伙竟不惜为诈骗分子充当帮凶,继续非法收购出卖“四件套”,提供转账洗钱渠道。经该团伙转账的涉及诈骗赃款资金已高达上千万元,真是害人又害已。 警方提示,《刑法》第287条第二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希望每个人都珍惜自己的信用,不要将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你可能只卖了几百块钱,但却可能给其他人带来几万、几十万乃至上百万元的损失。 |
Powered by 牌九游戏 @2013-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