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医院领取纸质检测证明时,请注意现场核对姓名、护照号等个人信息,如有错误应及时要求院方修正。 03 经我馆推动,目前指定检测机构均已出具统一格式的核酸检测证明(见下图,各医院出具证明的细节可能有差别)。原则上,持非统一格式检测证明的将无法登机。遇此情况,请及时要求医院修改,并向当地中国使领馆反馈。 04 从韩国直飞中国,可凭3日(72小时)内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阴性结果纸质检测证明原件登机,请不要在防疫健康码小程序上传报告。 请广大中外乘客详细阅知上述要求。感谢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驻韩国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2-755-0572、02755-0535、02-755-0536 驻釜山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10-8519-8748 驻光州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62-361-8880 驻济州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64-722-8802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86-10-12308 茶山呼叫中心语言翻译服务电话:1588-5644或02-120转9 首尔外国人综合支援中心电话:02-2075-4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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