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近日就一宗特大网络电讯诈骗案作出宣判,14名被告诈骗罪成,被判处4年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须退还1003名受害人损失,共逾376万元。 法庭审理查明,自2015年以来,张某某先后以多家公司名义,招募人员组建团队,形成网络电讯诈骗集团。杨家豪、张永龙等14名被告则先后加入该集团,参与诈骗犯罪活动。自2019年2月起,杨家豪等人共诈骗583人,获利200多万元;张永龙等人共诈骗420人,骗得金额150多万元。 此案有40多名被告涉案,法院先就杨家豪、张永龙等14名被告宣判,其他被告将陆续接受法庭审判。而该诈骗集团头目张某某则另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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