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尚未批准新冠疫苗上市和紧急使用 菲华社抗疫委员会敬告华社同胞勿信谣传 华社抗疫委员会讯: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 世界各国一直在积极开展疫苗研发。据世卫组织统计,截至10月15日,全球共有198支正在研发的新冠疫苗,在已经进入临床阶段的42支疫苗中,有10支已经进入三期临床试验,其中4支来自中国。目前,中国北京科兴及其他家一些疫苗研发机构已向菲政府提交了在菲进行新冠疫苗临床试验的申请。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黄溪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疫苗研发成功后,中方愿根据习近平主席和杜特尔特总统达成的共识,优先考虑菲方需求。
随着本国新冠确诊病例逼近40万,民众期盼疫苗尽快上市的心情日益迫切,但也有人借机非法兜售新冠疫苗。对此,华社抗疫委向卫生部及中国驻菲大使馆求证得知,中国相关疫苗企业在海外开展新冠疫苗三期临床试验时,即将菲律宾列为首批合作对象进行接触协商,但由于相关国家合作意愿、管理体制、行政效率不同,合作进展存在很大差异,目前中国生物开发的2支疫苗,北京科兴开发的1支疫苗以及康希诺开发的1支疫苗在相关国家开展的三期临床试验已经接近完成,下一步即将启动在中国和相关国家的上市审批程序。但迄今为止,菲律宾尚未批准任何一款新冠疫苗在菲销售或者紧急使用。北京科兴已经通过菲律宾卫生部初步筛选,但只有在食品医药管理局正式批准后,才能在本国开展三期临床试验。 据了解,新冠疫苗只有完成三期临床试验,确认安全有效后才能正式获批上市。近期,多款欧美新冠疫苗在三期试验中相继因出现不良反应而紧急暂停。由此可见,疫苗研发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虽然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批准疫苗紧急使用,但都有严格限制条件。目前,中国政府允许对国内高风险人群在其自愿、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紧急使用新冠疫苗,但有规范的流程和严格的要求,所有接种人员必须了解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手册和签署同意书,身体条件允许和年龄符合要求,在自愿知情所有可能的风险下,签署同意书。医疗及管理部门还需要随时跟踪观察记录,及时上报管理部门。需要注意的是,运输储存疫苗需要严格条件,一旦脱离冷链疫苗极易失效,注射、观察、监测需要专业机构的专业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进行。
华社抗疫委强烈呼吁侨胞,切勿轻信谣言,私自注射疫苗。同时我们也强烈谴责未经许可私自贩卖来历不明疫苗的行为,不仅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极不负责,也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本国政府已经明令禁止,没有防疫部门的许可,任何医院或个人都不得私自注射接种来历不明的疫苗。
我们相信,在中国政府和菲律宾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在中国驻菲大使馆和中国制药企业、研究机构的辛勤努力和密切配合下,中菲疫苗的合作一定会取得更多鼓舞人心成果,为菲律宾的疫情控制带来转折,也早日造福我们广大侨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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