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四川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对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电话用户实施黑名单管理的通告》,从即日起对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电话用户实施黑名单管理。 四川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提醒,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电话卡,把自己的电话卡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为其实施犯罪提供帮助,就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对出租、出借、出售、贩卖、倒卖电话卡的单位和个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其犯罪情节,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行用卡管理罪等罪名依法打击处理;对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单位和机构,公安机关将采取行政处罚,对其实施信用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部署,四川省开展了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截至10月20日,全省抓获贩卖“两卡”犯罪嫌疑人665人,挖出涉案行业“内鬼”16人,打掉贩卖“两卡”团伙187个,收缴银行卡1723张、电话卡13.66万张,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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