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非法暴利,专门从事微信号“养号”,已向境外诈骗团伙非法出售微信号1000余个。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卢某、文某2人批准逮捕。 2020年5月,连云港市海州区的秦女士在某APP上结识了王某,此后二人互加微信号密切联系,有了一定感情基础后,王某借机告诉秦女士投资外汇可以赚钱,于是秦女士在王某指导下申请了一个账号,第一次,王某帮助她充值了1314元,秦女士成功提现1439.52元,充值几次后秦女士确实赚了一些钱,然而,在最后一次秦女士准备提现的时候,平台却告知需要充值满十万元才能提现,秦女士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已损失一万多元,于是赶紧报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本以为这是一个简单的“杀猪盘”骗局,竟牵出一起特大微信“养号”案,案发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 经查,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27日期间,卢某及其团伙向他人非法出售微信号共计1000余个,非法所得220余万元。文某等人向他人非法出售微信号共计380余个,非法所得100余万元。 “通过提取被扣押手机中的涉案信息,在卢某团伙成员使用的电脑中提取到已出售的30个微信账号分别被用于江苏连云港、天津、深圳等地40余起诈骗案件中。”办案检察官介绍,这些诈骗案的作案手法大多是使用假的微信号添加陌生人,骗取信任后劝其投资,待投资到一定金额就删号跑人。 2019年12月左右,福建省的卢某在QQ群、贴吧里看到有人在收购微信号,且必须是要加满好友的微信号,想着卖微信号也能赚钱,便动了“歪心思”。起初,卢某先雇用了自己的两个老乡黄某和陈某,后来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张,卢某索性租了一个办公楼,专门用于“养号”、售号,并陆续招录了三十多名员工。 据悉,卢某团伙通过使用采集软件从各类外卖、点评APP上采集商家电话号码并添加好友,直至微信号上加满600—800个好友为止,由此“养肥”微信号。卢某则主要负责与境外诈骗团伙及中介黄某对接销售,以微信号中每个好友3.5元—3.8元的价格进行售卖。此外,如果诈骗团伙使用购买的微信账号被封,卢某团伙还会提供技术支持进行解封。 2020年初,文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卢某并开始了“养号”合作。为此,文某专门在江西省萍乡市某小区成立了一间工作室非法从事微信号“养号”活动,并招了七八名员工。在养号过程中若出现封号或其他异常情况,文某就会联系卢某,由卢某提供技术、人员支持。文某负责向他人非法出售微信号。 2020年9月30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卢某以涉嫌诈骗罪、对文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同时,该院从卢某等团伙与各诈骗案件关联性,成立或扩大投资时间点、聊天记录、资金进账记录等方面提出继续补充侦查意见,进一步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并针对部分在逃人员启动监督程序,确保有力打击犯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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