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或者卖掉,就能轻轻松松获利几百元,看到这种消息你是不是有些心动了? 近年来,出租、贩卖对公账户、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也提高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追查难度。2020年10月10日,国家正式部署实施“断卡”行动,对出租、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记者了解到,泉州市公安机关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三大运营商、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我市从事银行账户、电话卡交易的犯罪团伙发起强大攻势。 警方提醒,随意买卖银行卡、手机账户、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为各种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广大市民千万不要为一时小利以身试法。若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务必及时拨打110报警。 10月22日,晋江警方通报成功破获部督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涉案账户5万多套。 8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警种力量,全面开展严厉打击买卖银行卡、手机卡专项行动,已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近3000人,依法对2851名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 案例 卖个人银行卡尝甜头当起“卡贩子” 今年2月,40岁的泉港区山腰人庄某贤经朋友介绍,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专门收购银行卡的网友。对方以2500元每套的价格,向庄某贤收购包含实名电话卡、银行卡、U盾及网上银行在内的整套银行账户。没有经济收入的庄某贤心动了。 2月20日,庄某贤到4家银行办理了4套银行账户,并将这些银行账户邮寄给了对方。过了两日,对方便“依约”将1万元汇给了庄某贤。贩卖自己4套银行卡,轻松赚得1万元的庄某贤立即嗅到了“商机”:“每套银行卡以1000-1500元向其他人购买,2500元卖出,一套就可以赚1000-1500元的差价”。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庄某贤了解到卖出的这些银行账户被用于洗钱等违法犯罪,但见赚钱如此轻松,庄某贤依然选择了继续贩卖银行卡。 从此,庄某贤就当起了“卡贩子”,以每套1000元至1500元不等的价格,四处向朋友收购银行账户,再以25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上家,从中赚取差价。截至被抓获时,庄某贤已经贩卖了30余张银行卡,非法获利2.3万多元。今年8月17日,庄某贤被泉港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贩卡”团伙被捣毁17名嫌疑人落网 今年4月份,泉州市公安机关组织打掉“4·1”非法买卖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犯罪团伙,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 3月下旬,市公安局工作专班获悉一个非法买卖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犯罪团伙的信息,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控。专案组通过制定周密方案、精心研判分析、深入调查核查,逐渐掌握一个以李某宗为首的犯罪团伙的基本情况。 4月6日晚上,专案指挥部组织在惠安、晋江、石狮等地开展收网抓捕行动,陆续抓获李某宗、张某红、张某宝、施某源、蔡某力、陈某谋、吴某镭等17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大量成套银行卡、U盾、手机卡、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公章等物品,摧毁了一个非法贩卖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犯罪团伙。现场查获对公账户450个,个人银行账户2264个,这些账户除了21个系在福建省内开户以外,其他账户的开户地均在省外,涉及河北、山东、陕西、浙江、河南、广东、江苏等10多个省市。 办案民警介绍,该犯罪团伙里的李某宗是惠安人,无业人员,通过“上家”认识了网络赌博、诈骗人士,从2019年开始买卖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他和张某红、张某宝、施某源、蔡某力、陈某谋、吴某镭等人受他人指使,通过网络、快递、当面送达等方式大肆收购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卡,后由李某宗、张某宝等人负责贩卖。一套对公账户,在“黑市”里可以售卖1至3万元,私人银行账户可卖3000元至8000元不等。嫌疑人售卖这些账户,为不法分子提供了资金通道,也就是俗称的“洗钱”通道。 查获的成套U盾 调查 群内充斥买卖卡信息卡贩称“没事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网上的买卖银行卡“来路”和“去向”多种多样。网上买卖银行卡的内容有银行卡、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但是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买卖,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 日前,记者加入一个QQ群,一进群,就看到不少买卖银行卡的广告信息:“大量收支付宝、卡盾3500-4500元,对公账户15000-20000元,结算方式:上午验卡,晚上结账;晚上验卡两天之内结算。”“出三件套、四件套手机卡,北京面交,全款发货。”“出售个人四件套,快递代收,或者是视频定金发货,真实收卡来,长期合作。”…… 记者咨询了一名发布收卡信息的人员,其表示,四件套包括银行卡、身份证、U盾、手机卡,一套500元,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交收。当记者询问其银行卡是要用来做什么时,该人员表示,卡只是用来存取款,反正储蓄卡又不是信用卡,不用担心被盗刷。 而在另一个QQ群内,情况也是如出一辙,收卡卖卡的信息遍布群内,群成员很少在群内进行交流,每天只是发布各种收卡卖卡的信息。在与一名收卡人员的聊天过程中,他告诉记者,他们发布信息后,一般是等人来私信,很少进行群聊。当问及卡是用在何处时,会不会被查,他坦言,卡都是卖到境外。“放心,那么多人在卖,没事的。” 法律意识淡薄的人禁不住诱惑成帮凶 据泉州市反诈骗中心民警介绍,如今,非法买卖银行卡已经形成“灰色产业链”,所售银行卡主要被用于电信诈骗、伪卡盗刷、洗钱、赌博等下游犯罪资金的转账提现。“办理这些银行卡的人,都是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民警说,有在校大学生,有一些无业人员,还有乡村里面的一些老人,涉及面比较广。 那么,这些人是怎么样接触到这个“灰色产业链”的呢?民警告诉记者,犯罪分子一般是通过网上发布兼职信息,表示开一张卡就能赚几百元,而一些在校大学生往往就会心动。他们觉得银行卡内没有钱,并无损失,殊不知,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而当其卖了一次,收到钱尝到甜头后,觉得来钱容易,摇身一变,成了“买卖银行卡的中介”,时常在学校发布招聘广告,从中赚取“差价”,此前,就有大学生在短短10天内就介绍了7名在校大学生买卖银行卡。 而一些乡村内的老人和无业人员也是不法分子的重点目标。“不少乡村里的老人法律意识淡薄,为了贪图几百元的蝇头小利,很容易就被引诱办卡卖卡,最后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民警说,他们觉得这样来钱快。不法分子引诱其办理银行卡后,再以几百元的价格,将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U盾“四件套”收购回来,转手再以高价卖出,而这些卖出的银行卡,往往都被用来电信诈骗。 多人因买卖银行卡被查处 警方 掐断“贩卡”黑灰产业链近3000人难逃法网 为了最大限度压缩我市对公账户、银行卡、手机卡贩卖空间,铲除本地黑灰产业链条,泉州市公安机关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三大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以超强措施对我市从事银行账户、电话卡等黑灰产业犯罪团伙掀起强大打击攻势。8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警种力量,全面开展严厉打击买卖银行卡、手机卡专项行动,已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近3000人,依法对2851名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 民警介绍,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企业对公账户危害巨大。对于个人而言,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极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当前,银行机构均是联网的,无论你在何时何地进行开卡办卡,系统均留有记录,如果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司法查询渠道进行查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相关人员如果被上报惩戒,5年内将被暂停所有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5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其名下的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平台也将被限制使用。同时,买卖银行卡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会被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中,情节严重的,有可能会被列为失信人员。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务必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切莫贪图小利而陷自己于不利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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