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按照“断卡”行动部署,为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违法开办、出租、出借、贩卖、倒卖电话卡等违法违规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电话用户黑名单管理意见(试行)》,四川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已于近日联合公布首批437名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电话用户,并实施通信业务限制惩戒。 据了解,被纳入四川省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电话用户黑名单的用户,5年内限制办理通信业务,最多允许持有1个移动电话号码;黑名单用户在列入黑名单时名下已有移动电话号码的,先行暂停服务;自暂停服务之日起30日内,用户可向电信企业申请恢复保留1个移动电话号码。黑名单用户名下无移动电话号码的,仅允许办理1次移动电话新入网手续,且只能办理1张移动电话卡。 四川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把自己的电话卡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为其实施犯罪提供帮助,就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对违法开办、出租、出借、贩卖、倒卖电话卡的单位和个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其犯罪情节,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依法打击处理;对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由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其实施信用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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