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严打整治攻势“雷霆7号”行动以来,胶州市公安局从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初侦初查入手,积极扩大线索来源,实施规模打击,破获一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一批涉案嫌疑人员。同时坚持多维度防范宣传,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全力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多发态势。 合成作战精准打击 充分发挥合成作战指挥中心“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多重研判”的优势,多部门合成作战,实现案件侦破精准打击。10月25日,胶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会同胶西派出所,根据前期线索确定了一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团伙,专案组联合网侦、技侦、图侦等部门深度研判,经过多日的线索追踪和蹲点守候,于10月27日,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4名犯罪人员于某云(女,52岁)、刘某刚(男,63岁)、阎某敏(女,60岁)、车某香(女,60岁)抓获。经审查,该团伙使用本人身份信息办理买卖银行卡共43张,获利一万两千余元,多部门合成作战为遏制电信诈骗犯罪打出一击漂亮组合拳。 深挖线索寻踪觅迹 积极深入推进公安部“断卡”行动,广拓渠道锁定嫌疑人信息,深挖破案线索,推动主动出击。工作中,张应派出所发现一个贩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并于10月26日果断出击,将该团伙杨某(男,28岁)、董某鑫(男,23岁)、律某浩(男,19岁)、曹某(男,29岁)、周某祥(男,32岁)、郑某阳(男,30岁)、谢某康(男,25岁)、黄某诚(男,20岁)、杜某松(男,25岁)、王某豪(男,21岁)10人全部抓获。经审查,该团伙成员如实供述了自2019年9月份以来,利用13张银行卡在信息网络上为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破网络、斩链条 以“雷霆7号”行动为抓手,铺集派出所深入辖区企业走访摸排,一个以王某春(男,35岁)等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浮出水面。专案组民警通过对涉案人员进行关联分析,不等不靠、迅速出击,相继在胶州市、市北区、崂山区、烟台市抓获刘某(男,26岁)、钟某军(男,27岁)、高某伟(男,30岁)、郭某欢(男,32岁)等4名犯罪嫌疑人,收缴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印章、银行卡、U盾等涉案物品10余套,涉案人员均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些卡? “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银行卡。 手机卡方面: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银行卡方面: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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