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一男子帮人“看络漫宝机子”,每天就有700元收入,然而,没过多久,他就被警方传唤了……11月3日,该起诉书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公布。9月23日,海口市龙华检方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该男子依法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4月份,被告人文某甲在海口找工作时,在微信上看到一个“看机子”的工作,每天700元人民币。文某甲通过电话联系对方后,对方将多部“络漫宝”的机子放在海口市龙华区某酒店门口的垃圾桶旁,之后文某甲就按照对方要求,随机找一家酒店开房,9时至18时将电话卡插在“络漫宝”的机子上安装、开机并连接上网。 2020年4月30日至5月17日期间,被告人文某甲多次为对方在海口市龙华区某酒店、海口市琼山区府城某酒店安装“络漫宝”的机子,获利共计4200元。 经查,“络漫宝”是一种可以多卡多代的科技产品,不法分子利用“络漫宝”使被害人手机显示的陌生号码来自国内,并且还能实现回拨功能,使得被害人放松警惕,更容易上当受骗。而被告人文某甲安装的“络漫宝”的机子中曾使用过1557561XXXX、1867027XXXX、1854315XXXX、1860441XXXX、1981288XXXX等五个电话号码,上述五个电话号码与被害人徐某甲、戴某某、夏某某、袁某某、徐某乙至公安机关报案曾被诈骗的电话号码相符。 2020年5月18日,被告人文某甲被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文某甲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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