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的实名银行卡转入38888元“飞来横财”,男子补办银行卡“截和”赃款据为己有,结果引发内讧。近日,武汉硚口警方通过一起敲诈勒索案,顺藤摸瓜,打掉了一个专门从事买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 9月25日,小伙聂某某来到硚口区公安分局利济派出所报警,说几名男子围住他敲诈勒索了12500元。“聂某某来报案时说的内容比较含糊,只说自己被人敲诈了,他含糊不清的表述和奇怪的反应,我们多留了一点心眼。”民警向楚天都市报记者介绍,经过调查此事果然不简单,刘某浮出水面。 原来,报警人聂某某在初中同学王某某介绍下,认识了刘某。刘某是从事收购银行卡的人,5张不同银行的实名银行卡加1张手机卡为一套,一套可以卖一两千元不等。聂某某为了赚钱,便介绍了朋友李某某等人卖卡。今年9月,李某某将5张实名银行卡、1张手机卡卖给刘某,之后他收到手机信息,意外发现其中一张银行卡有38888元“飞来横财”转入。见财起意的李某某,立即冻结该银行卡,补办卡之后将钱取出自用。 卡里的近4万元被取走,刘某无法向上家交差,一时又找不到李某某,怎么办?刘某越想越气,他找到王某某等人商量,决定一起“演戏”给聂某某做局,谎称有一笔钱因李某某私吞上家不予支付;而吞钱的李某某是聂某某介绍的,故刘某和聂某某要“承担责任各认一半”。刘某等人敲诈勒索聂某某12500元后,分赃挥霍一空。 办案民警发现敲诈勒索背后隐藏了“案中案”:李某某名下银行卡内转入的38888元,应该是某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受害人被骗的资金,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初级账户。武汉、硚口两级警方初步调查此案涉及到一个开卡、收卡、贩卡的团伙,该团伙通过网上发展下线办理银行卡,帮助诈骗团伙转钱、洗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经调查,专班摸清了团伙成员的身份信息,民警将嫌疑人李某某、刘某、王某某等8人抓获。 将自己的实名银行卡卖出后,意外发现有“飞来横财”转入,李某某将卡内资金“截和”,这是一种什么行为?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介绍,李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侵占罪,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当时占有他人财物是合法还是非法,此案当中,李某某是在自己的账户中发现了“意外之财”,进而进行隐匿,涉嫌构成侵占罪,具体则要看警方检方的调查情况。 当下,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重要根源便是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存在漏洞,骗子购买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后用于诈骗,给警方的追查和打击带来巨大困难。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实名的银行卡、手机卡不得从事买卖,不要因蝇头小利让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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