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金边市初级法院以“侮辱国王罪”,判处2名前救国党成员3年有期徒刑,但只需服刑1年,剩下的执行缓刑,同时,每人罚款600万瑞尔(约合1500美元)。 这两名男子,年纪都比较大了,分别为Kong Bun Heang,67岁,退休军官;另一名为 Hang Seng,70岁,均住在马德望省。 2020年10月16日,Kong Bun Heang打电话给Hang Seng,询问洪灾后有没有收到捐赠的物资,这则通话持续了大约10分钟。Hang Seng回答说:没有收到。并表示,工作人员只发给他们自己人,自己就算穷死,也不会要这些物资。同时,Hang Seng还说,如果下辈子能当总理的话,绝不会要这种只拿工资却不工作的国王。开庭审理中,两人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承认曾于2020年10月16日酒后通电话时出言侮辱国王。根据柬埔寨《刑事法》第437条规定:“任何人都不应该对国王作出任何冒犯的行为或言论。任何诽谤、侮辱国王的人,若罪名成立将面临一到五年的监禁徒刑,罚款二百万瑞尔到一千万瑞尔不等。”关于侮辱国王罪,在2012年有一事件在当时闹的很大。2012年10月,柬埔寨一间服装厂的中籍女管理员因撕毁已故前国王西哈努克的照片,被判刑1年并驱逐出境。这事,根据柬媒体的报道,事发于柬埔寨官方哀悼西哈努克的期间,这位女管理人员因对工人们看照片而停止工作感到不满,便从一名工人手里抢下西哈努克的照片并撕毁,因而引发了上千名工人的抗议。工人们还到王宫前面游行要求惩罚这名管理员,并一度引发公众骚乱。柬埔寨警方随后将撕毁照片的中国籍女子强制带到画像前道歉。这位女管理员的上级也出面道歉,女子随后被指控侮辱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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