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3 月间,19 岁的某女子学院在校生凌某伙同好友组建 QQ 群,编辑色情诱惑性文字,吸引他人添加裸聊犯罪团伙分子的 QQ 号码,导致多人被诈骗,凌某从中获利 10 余万元。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凌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9 年 12 月底的一个夜晚,家住上海市青浦区的小魏至派出所报案称:其在 QQ 上与他人裸聊后被敲诈人民币 3500 元。原来小魏在微博上看到一名头像是美女、名为"蜜桃酱"的博主发布了有"互看"字眼的信息,他十分心动,私信对方并添加了对方指定的 QQ,通过该 QQ 与对方裸聊后被敲诈勒索。公安机关随即展开侦查。很快,几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到案,令人诧异的是,这起案件幕后的推手竟是一所女子学院的在校大学生。 凌某在到案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2019 年 10 月起,她就在网上接受裸聊犯罪团伙的"任务",去各大平台"引流",犯罪团伙告诉她,每成功引流一人就付给她 2 元"报酬",凌某于是在各大平台进行操作。不久后,凌某觉得靠自己一个人"效率"不高,便伙同自己的朋友一起建了一个 QQ 群,并在百度贴吧内拉拢了吴某等想找工作赚钱的人,在群里发布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QQ 号码。吴某等人申领"任务"后分散到各大平台,伪装成女性发布一些色情诱惑性文字,引诱他人询问添加好友,并向其提供"任务"中分发的 QQ 号码。这些 QQ 号码实际由犯罪团伙提供,添加后就会被该团伙诱导进行裸聊,在裸聊过程中会被偷偷录下视频,继而该团伙就以此敲诈被害人。 建群后,凌某不再忙于"引流",而是做起了群内成员的管理工作,她告诉群成员,每使一人添加上 QQ 号码,就能获得 1.1 至 1.7 元的"报酬"。QQ 群日益壮大,最多时竟有近百人。截至案发,凌某已非法获利 10 万余元,而群内吴某等人也从凌某处非法获利数万元不等。据调查,仅吴某一人就为该裸聊犯罪团伙引流数万人,受害人遍布全国各省市。 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凌某等人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检察机关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凌某等人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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